“檢察官姐姐,我要舉報我的老師!”
這是發生在法治副校長課堂上的一幕。
到底發生了什么,讓學生在課堂上當面向檢察官求救?
“我的老師,有你所說的性侵行為!”
2021年4月的一天,江西省上饒市某縣檢察院的檢察官法治副校長在上預防性侵害法治課時,告訴同學們“要保護好自己的身體,要敢于向不法侵害說‘不’,不要做‘沉默的羔羊’?!?o:p>
上完課,檢察官像往常一樣,與同學們道別,目送同學們離場。突然一名女學生走上講臺,眼神堅定地說:“我要舉報!”
檢察官問:“舉報誰?”
“舉報方某(化名),他是我們初中英語老師?!?o:p>
“為什么要舉報他呢?”
“檢察官姐姐,他有你上法治課說的性侵行為?!?o:p>
這是檢察官法治副校長在履職過程中接到的舉報,該縣檢察院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班開展初步核查。
然而,萬事開頭難。
因本案當事人均為在校學生,一開始學生及其家長對核查工作極度排斥,學生不愿意提及,“那段回憶太痛苦了,我不想說”,甚至家長拒絕帶孩子來配合調查,“事情過去那么久了,為什么還要來打擾我孩子的生活”,初核工作困難重重。
好在皇天不負苦心人,專班成員通過電話聯系、上門走訪等多種方式,反復與學生及其家長溝通,向他們解釋檢察機關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打消了他們的思想顧慮,他們才慢慢打開心扉,一起教師長期性侵學生的案件終于浮出水面。
“因為害怕,我不敢反抗、無法反抗……”
該縣檢察院第一時間將線索移送公安,主動介入與警方共同調查方某涉嫌性侵學生案。立案第二天,公安將正在自家給學生違規補課的方某抓獲歸案。
在外人看來,方某是一名文質彬彬、多才多藝的教師,曾獲優秀共產黨員、優秀教師等多項榮譽稱號,很難將他與犯罪分子畫上等號。但就是這樣一個為人師表、內心卻無比陰暗的人,在長達3年的時間里,利用為女學生教學、補課等便利,在教室、辦公室、自己家中,將魔爪伸向13名未滿或已滿十四周歲的女學生,肆無忌憚地對她們實施近百次猥褻行為。
令檢察官感到疑惑的是,方某的犯罪行為在學生圈里“人盡皆知”,為什么這么長時間沒人告發?學校是不知情還是隱瞞不報?
經過引導公安調查發現,“方某對學生很嚴格,男生不聽話,他會打他們?!薄拔曳纯惯^,但他就以我作業沒寫好等各種理由當眾批評我?!薄奥犝f之前有人舉報過,但是沒用?!薄拔覀兛吹椒侥扯己芎ε隆薄?o:p>
對老師的敬畏之心,讓部分學生在面對侵害時,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甚至無法反抗。
該縣檢察院以方某犯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并提出從業禁止的建議。最終,法院采納檢察機關的意見,判處方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禁止方某在四年內從事與教育教學培訓相關的職業。
案結不代表事了!
針對案件暴露出的涉案學校在教師隊伍管理、師德師風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該縣檢察院一方面及時通報縣紀委監委,由縣紀委監委對學校校長、書記誡勉談話,并向該縣教育主管部門、學校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另一方面向縣教育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督促其依規吊銷方某教師資格證,就校園安全管理制定常態化考核機制。
合力筑牢防線,把“大灰狼”擋在校園外!
孩子本應在校園里健康快樂成長,對于教職員工性侵學生案,上饒市檢察機關既堅持嚴厲打擊,又注重源頭預防。
上饒市檢察院向市教育局發出檢察建議書,提出五個方面的整改意見,推動市教育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預防性侵害學生工作的通知》,將落實“一號檢察建議”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考評和教育系統綜治工作考評。該檢察建議被江西省檢察院評為2021年度正面典型檢察建議案例。
為解決各地強制報告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市檢察院積極推動將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建設情況列入上饒市《2021年度縣(市、區)平安建設考核評價實施細則》,發揮考評作用,增強法律監督剛性。
除此之外,為了防止校園里隱藏“大灰狼”,市檢察院還聯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開展入職查詢,對全市2千余所學校、9萬余名教職員工及其他從業人員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排查,對排查出的7名教職員工分別給予撤銷教師資格、調離教師崗位、誡勉談話、開除等處理。
上饒市檢察機關現有法治副校長200余名,針對上饒農村留守兒童多、鄉村法治教育薄弱的實際,市檢察院將法治教育向鄉村傾斜,發揮該院“向陽花”公益團隊作用,借助“女童保護”專業力量,覆蓋鄉村學校3萬余人,提高留守兒童的自我防護意識。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永無止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
上饒市檢察機關將持續開展“檢愛同行共護未來”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集中整治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違法接待未成年人、未履行詢問、報告義務等問題;認真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聯合婦聯、關工委等部門,通過設立“家庭教育指導站”、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聯動機制等多種方式,加強監護監督,助力發揮家庭保護基礎作用。(王睿婧、董少武)